生態綠色標示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新高度
在長三角示范區堅持“生態綠色”的發展理念,是在長三角地區開展綠色發展實踐的重要探索,是推進國家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在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率先建設形成社會主義發展高地的重要典范。
11月1日,橫跨江浙滬兩省一市的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示范區(以下簡稱長三角示范區)正式揭牌。國家發改委日前也正式印發《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斗桨浮分赋,將在規劃管理、生態保護、土地管理、要素流動、財稅分享等方面,建立有效管用的一體化發展新機制,為長三角地區全面深化改革、實現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提供示范。盡管長三角示范區僅涵蓋2000多平方公里,在整個長三角范圍內屬微小區域(核心區僅600多平方公里),但歷史將證明,長三角示范區的設立在推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的過程中將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是我國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中的一個里程碑。
值得注意的是,長三角示范區將秉持“生態綠色”的發展理念。根據《方案》,長三角示范區的發展目標是“實現綠色經濟、高品質生活、可持續發展有機統一,走出一條跨行政區域共建共享、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徑”。這里面其實點明了為何要在“寸土寸金”的長三角示范區堅持“生態綠色”的重要原因。
在長三角示范區堅持“生態綠色”的發展理念,不僅是在長三角地區開展綠色發展實踐的重要探索,而且是推進國家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率先建設形成社會主義發展高地的重要典范。
第一,長三角地區綠色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但挑戰依然突出。
改革開放以來,長三角地區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上取得雙豐收,綠色發展成績顯著,但在新的發展階段上,長三角地區的綠色發展仍然面臨很大挑戰。一是城市內部的綠色發展效能不佳,相比于國際上的其他主要城市群,長三角城市綠色發展能級水平不高;二是城市間綠色發展協同度較低,呈現出明顯的分散化和碎片化特征;三是區域整體綠色發展水平仍處在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爬坡階段,在主要污染物上并未真正越過排放的峰值階段;四是并未找到綠色轉型的有效途徑,尤其是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上還無法形成現代化的能力水平。從各種統計數據來看,長三角地區在綠色發展上仍然存在“成長的煩惱”,長三角示范區恰恰正是整個長三角的縮影,長三角地區在綠色發展上所面臨的成長煩惱,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長三角示范區的困境所在。
第二,長三角地區綠色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
包括長三角示范區在內的長三角地區之所以在綠色發展上面臨不小的困境,主要源自以下幾方面因素。
其一,宏觀上,長三角經濟整體發展水平已經處在國內“高位”水平,但從發展質量上看,仍然有不小的挑戰。尤其是表現為發展結構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這在很大程度上妨礙了綠色發展的能級,經濟發展水平還不足以支撐長三角的環境質量越過爬坡階段。以長三角示范區為例,整個示范區2000多平方公里在經濟上是長三角的“價值洼地”,短期內較難支撐高效的綠色發展水平。由此,要想有效提升綠色發展的能級和水平,通過一體化的體制機制改革挖掘發展潛力,進一步提高長三角區域和示范區經濟的整體發展質量,顯然是重要之舉。
其二,體制上,長三角城市群內部的“競爭”特性既是推動經濟高速發展的重要因素,同時也帶來一定的不足。特別是在區域公共服務的供給上,“競爭”體制顯然無法真正滿足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體現在綠色發展上,“競爭”導致生態環境保護標準的不一致,綠色發展的意愿和訴求不一致,相關的綠色規制水平不一致等。以長三角示范區為例,區內二區一縣在經濟上就有明顯的“競爭”關系,這極大地阻礙了綠色發展所需的協同性,進而阻礙了區域生態環境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對經濟的進一步高質量發展顯然極為不利。
其三,微觀上,長三角城市個體的中心化趨勢在高度集聚社會經濟發展資源的同時,也造成了城市內部發展的不均衡,主要體現在城郊和鄉村等城市邊緣地區發展的嚴重滯后。以長三角示范區為例,在各自的經濟版圖中,示范區內的二區一縣都處在城市發展的“洼地”。根據筆者的研究,即便是在整個長三角范圍內,示范區現有區域的綠色發展水平也僅處于中游,示范區二區一縣在綠色發展治理體系上明顯不夠健全,同時也缺乏足夠的治理能力,這意味著這些邊緣地區后續有著很高的后發潛力。
第三,長三角示范區綠色發展路徑和政策探索。
針對以上挑戰,《方案》提出相應對策,明確著力將示范區打造成生態價值新高地、綠色創新發展新高地、綠色宜居新高地,其中的重中之重在于探索區域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制度創新,并加快重大改革系統集成和改革試點經驗的共享共用。為此,筆者認為要在以下幾方面重點開展研究和探索。
一是加強并優化頂層設計,推動綠色發展規劃與國家規劃綱要的融合提升,在長三角示范區決策機構內成立綠色發展治理專門機構。著重探討綠色要素在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中的配置方式,真正將規劃成果轉化為行動方案。打破長三角示范區內的行政壁壘,推動產學研結合,實現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和生態綠色發展的地區協同。
二是在長三角示范區內建立長三角綠色產品和技術產權交易市場,統一綠色標準。借助綠色技術銀行等平臺,加快制定和實施綠色產品、綠色企業的標準、標識和計量方法等,大力推動綠色生產與綠色消費。
三是積極在長三角示范區內探索創新各種綠色金融工具的運用,包括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書交易、綠色供應鏈金融、綠色金融科技等。對外,發揮上海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稟賦優勢,對接海外資本推進綠色金融市場發展。對內,探索設立“長三角綠色發展基金”,建立示范區內的生態補償機制,同時在長三角示范區內探索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最終實現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優勢與經濟發展優勢的雙向轉化。